卓越 吴盛光
近十年的福建机关效能建设实践,对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公共管理绩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强化反腐源头治理发挥了重要的战略性机制功能。成果的背后有许多有益经验启示,值得总结,以便为下一步的发展提供深厚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指导。
启示一:福建机关效能建设是本土化的公共绩效管理。机关效能建设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的高层次管理活动,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级机关的效能意识,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为目标,以加强思想、作风、制度、业务、廉政、能力建设为内容,科学配置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改善机关运作方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构筑机关效能保障体系的综合性工作。福建机关效能建设在本质上是一种以效能或绩效为目标导向,追求机关运行投入最省化、障碍最弱化、产出最大化的管理机制创新。从时序上看,福建机关效能建设与20世纪末世界范围内进行的新公共管理改革共振合拍,两者都是以追求工具、方法、技术改革为特征的机制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建机关效能建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公共绩效管理。
福建机关效能建设以效能为目标导向,与世界范围内进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绩效为核心的价值取向一致。效能是对过去行政效率的超越和替代,它抛弃了行政效率单纯强调效率的思维框架,强调数量与质量、功效与价值、目的与手段、过程与结果的统一,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管理目标,从事公务活动时,发挥功能的程度及其产生的效率、效益、效果、能力与品质的综合体现。而公共绩效是指政府在履行公共责任过程中,在讲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相统一的基础上,获得的公共产出最大化,是一个包括3E、质量、公平、责任、回应等在内的综合性的要素结构。效能与绩效是外延和内涵非常接近甚至是等同的两个范畴。可以说,福建机关效能建设是公共绩效管理在中国的代名词。
启示二:领导高度重视和具有创新改革精神是福建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动力。领导高度重视是福建机关效能建设成功的政治保证。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也是一项有很大利益相关性的工作,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在近十年的改革实践中,历任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对机关效能建设高度重视,认为开展效能建设是改变省内投资环境,提高政府能力和反腐倡廉的战略工具。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领导高度和持续的重视,为省机关效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治支持。
在新形势下,福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进一步厘清领导体制。目前,一些设区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体制与省级层面没有对接。在省级层面,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秘书长兼任,而在设区市政府层面,则出现了三种工作领导体制,有的市跟省效能办进行对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有的市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还有的市由市纪委副书记兼任。此外,在各设区市效能办机构设置也较为纷杂,科室都是根据需要设立,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和地域性特点。因此,福建机关效能建设要发展到更高层次,必须解决体制性的制约问题。作为各设区市效能办的上级领导机构省效能办,可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明晰这一问题,使多样的领导体制变为整齐划一、团结有力、上下一致的领导体制。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福建机关效能建设要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结合省情和市情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使其更科学合理,评估内容和指标既反映经济发展又反映社会民生,既反映效率又兼顾公平,既重视当前发展又着力可持续。同时,要把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节约行政成本等一系列体现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指标纳入绩效评估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方法,根据具体的指标性质和评估主体,运用正确的评估方法,做到统计与调查、定量与定性、横比与纵比、计算机评估与手工测评计分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的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将绩效结果作为评价和考核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公务员的基本尺度。
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要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与机关效能建设内容体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完善配套实施方案,使机关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近期要着手完善政务公开办法,包括具体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与程序等。要在总结漳州市、省建设厅和省地税局等单位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的基础上,制定面向全省的类似《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规范性文件,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种类、幅度细化处罚标准,使自由裁量有度,权力寻租无门。可以尝试以省人大的名义制定颁布一部效能告诫地方性法规,使效能告诫结果具有强大的法律震慑力。(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