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测绘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从服务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题,以宣传贯彻《测绘法》、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重点,认真实施《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加强自主创新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数字中国、丰富地理信息,搭建共享平台、保障社会需求,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统一监管,创建和谐测绘、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开创测绘工作新局面,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服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1、全面落实《国家测绘局关于为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好测绘保障服务的若干意见》。把项目更多地调到现实需求上来,把建设更好地放到公共服务上来,把产品更快地转到有利于民生上来,把资金更有效地用到扩大内需上来,把工作重心切实落到促进发展上来,全面落实好促进发展的八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2、积极服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充分发挥测绘部门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及时为各级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宏观决策部署、国家和地方的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优质的地理信息数据和先进的测绘技术支撑。
二、推进国务院《意见》落实,加强测绘统一监管
3、积极推动《意见》贯彻实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落实《意见》及《意见》贯彻实施文件,在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基础测绘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重大测绘项目、提高测绘成果利用效率等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成果。继续推进地市级政府出台贯彻《意见》实施文件。加强对各级测绘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的监督检查。
4、加强测绘管理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即将颁布的国家测绘局新“三定”规定,强化测绘公共服务、应急保障、科技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合理调整事权,充实基层测绘管理职能,更好发挥测绘事业单位作用。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地方各级测绘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
5、完善测绘法规政策。推进出台并做好《基础测绘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地图管理条例》的立法审查工作。修订《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加强地方测绘法规制度建设。
6、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开展测绘成果汇交检查。加强对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保管与回收的监督管理。审核公布明长城长度、第三批名山高程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加强地方独立坐标系管理,做好测量标志管理和维护。
7、加大测绘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专项治理活动,继续开展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保密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强化地图市场监管。推进测绘质量监管机制创新,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的测绘质量监管。加强对外国人来华测绘活动的监管。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8、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做好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继续开展测绘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试点,加快测绘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测绘政务公开,推广行政许可在线办理。深入推进测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程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测绘管理部门考核奖励机制。
三、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加快构建数字中国
9、强化全国基础测绘统筹。建立全国各级基础测绘上下联动、协同更新机制。研究策划一批中央、地方联动的重大测绘项目。开展航空摄影、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市县大比例尺测图等方面的多元化投入试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0、加强测绘规划计划管理。开展《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实施评估,做好修编工作。开展国家和地方测绘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强化规划、计划与财政预算的衔接。做好“十二五”测绘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制定印发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专项规划。
11、加强地方基础测绘工作。遴选60~80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数字城市建设与推广应用,加快1:1万、1:5000以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和省级、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数字省区、数字城市建设。配合财政部,继续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实施专项补助。实施“百镇千村测图”、“一村一图”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服务工程。
四、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测绘服务水平
12、加快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立项争取工作,完成顶层设计,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开展数据生产试验和管理系统研发,初步实现与有关部门的协同服务。积极建设省、市等区域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测绘分中心。
13、大力促进测绘成果共享利用。开通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目录服务系统,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完善系统功能,建设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继续大力推进测绘部门和有关部门间的测绘成果共享与合作。支持公益性地图网站建设,建设全国地理信息服务网站。
14、做好汶川地震灾区重建测绘保障工作。加快恢复和建设灾区测绘基础设施,全面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测绘专项建设工程,做好对口支援测绘保障工作,建设灾情监测评估地理信息系统。
15、加强公益性测绘保障服务。加快国家应急测绘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测绘保障水平。做好铁路公路机场建设等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救灾、极地科考、文物普查、经济普查等方面的测绘保障。加强党政机关工作用图开发,积极服务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推出1:25万公众版地图,整合和制作面向公众的网络版标准地图产品。
五、抓好重大项目论证和实施,提高测绘保障能力
16、抓好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实施。加快实施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绘、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工程,确保2010年竣工。完成海岛(礁)测绘项目初步设计并启动工程实施。争取尽快启动实施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做好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和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工作。推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应用。
17、推进测绘装备升级换代。加快国家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地方各级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建设。做好资源三号卫星应用系统设计和实施准备。做好新一轮测绘技术装备更新、国家应急测绘体系、测绘科技创新基地等方面的重大项目立项争取工作。
六、推动成果社会化应用,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18、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的修订。推广测绘成果保密处理技术。研究制定公开地理信息分层方案。出台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制定繁荣地图市场的指导意见。
19、积极引导促进产业发展。在确保国家安全和测绘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测绘活动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扩大产业规模。鼓励编制精品地图。抓好导航电子地图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支持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举办全国地理信息产业高峰论坛及相关应用成果展览。
七、加强测绘科技创新,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
20、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印发《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纲要》,编制《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总体设计》。完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争取新成立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力争把更多的科研项目列入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加强测绘国际交流与合作。
21、加快测绘关键技术攻关。进一步落实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好海岛(礁)测绘研究等重大科研项目。开展遥感影像快速处理、地理信息网络化服务及地理信息数据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开发机载干涉雷达测图系统、应急遥感数据获取平台等测绘高新仪器设备;推进测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2、加强测绘标准化工作。完善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的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推动标准一致性评价体系的建立,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八、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测绘队伍建设
23、加强党的建设。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24、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用人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提高测绘野外工作人员野外津补贴标准的争取工作。
25、推进测绘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国家测绘局所属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和省级测绘事业单位布局调整建议,积极稳妥地推进测绘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地理信息获取和服务单位建设,提出国家应急测绘体系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测绘卫星应用机构组建。
26、加强人才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测绘管理人员和职工培训,做好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脱产培训。配合中组部继续举办市长测绘工作专题研究班。制定实施“测绘领军人才工程”方案。加强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培养。继续对西部地区实施人才援助。筹办首届全国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27、加强测绘文化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测绘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发展测绘文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28、加强测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中央、地方和测绘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测绘应用成效、法规制度以及测绘行业先进典型,加强测绘科普宣传。进一步办好测绘新闻宣传报刊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