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制办2009年工作报告
来源:新商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
  
  2008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这个主题,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在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开创了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2008年,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实现重大突破的一年。思想不断解放,成果日益丰硕,作用较好发挥,影响持续扩大,形象显著提升,是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特点。
  
  一、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了新突破
  
  2008年4月17日,我办完成起草并提请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我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办将《规定》的贯彻实施作为全办的中心工作和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大动员”。《规定》出台后,我办迅速起草并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08]17号),明确了贯彻实施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步骤。加大宣传力度,编发了《行政程序工作简报》。组织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周强省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就《规定》的贯彻实施作了动员讲话,常务副省长于来山进行了具体部署,邀请我国著名行政法学家应松年教授作了专题讲座。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部署了全省法制系统的贯彻实施工作。随后,指导全省各级各部门召开了动员大会,《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全省全面展开。二是精心抓好公务员“大培训”。省政府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对全省各级各部门20余万公务员进行一次分级、分批集中培训。根据这一安排,我办迅速组织编写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释义》、《行政程序基本理论》作为培训教材。组织经验丰富的师资力量,在省直厅局和市州举办专题讲座。对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进行培训,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省直部门负责人、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省直单位法制机构骨干共计1463人。三是全力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大清理”。经过5个多月的努力,全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6609件,废止10698件,宣布失效24932件,确认继续有效31798件,重新公布9181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占总数的46.5%。在全国率先厘清了规范性文件“家底”,清理力度之大,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数量和比例之大,为我省历次清理之最。四是积极配合开展行政审批“大精简”。派员参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监察等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再次精简压缩216项,精简幅度为23%。五是着力推进政务“大公开”。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搭建统一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协助改版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在决策听证会方面,先后会同、协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省知识产权局成功举行“药品零售店审批是否设限”听证会、“2009年为民办实事”听证会、《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听证会以及长沙、株洲等地共7场听证会。六是推动行政效能“大提升”。认真履行全省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办事时限制度。株洲等地和有关部门已经公开了办事期限。七是认真抓好典型“大示范”。对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以及省工商局、省交警总队、醴陵市、耒阳市、新田县等8个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了督促和指导,树立了典型,积累了经验。
  
  《规定》的出台和贯彻实施,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反响。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专门就《规定》的贯彻实施在北京举办高峰论坛。中央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张维庆在听取我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汇报时,对我省施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指出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是湖南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五大亮点”之一。《规定》的出台施行,先后入选2008年度中国十大法治新闻、中国十大改革新闻、中国十大改革探索案例、中国十大地方创新试验、湖南十大新闻、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被誉为“在中国民主与法制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截止目前,50多家国内、境外重要媒体累计发稿260余篇进行了报道,网络累计转载60万次,有效树立了湖南加强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的新形象。
  
  二、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得到了新提高
  
  2008年,我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定相结合的立法工作机制,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立法工作任务。一是实行了大规模开门立法。向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立法项目,共收到立法建议项目91个,并就2009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召开了听证会。这是《规定》实施之后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也是我省历史上第一次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以“开门立法一小步,解放思想一大步”为题进行了报道,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会后,我办及时编制了《湖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草案)》。通过推进开门立法,倾听了民声,集中了民智,有效提升了立法公信度。二是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政府立法任务。2008年,我办共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30件。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起草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湖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为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三是认真做好了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全年共办理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48件,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文件、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38件。
  
  三、行政执法监督取得了新进展
  
  2008年,我办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深入推进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08年,我办报请省政府批准,在沅陵、麻阳、洪江区、溆浦、洞口、茶陵等6个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同时,在沅陵等县的个别重点建制镇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延伸试点。目前,全省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已达到50个,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二是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省监察厅就《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会同省人大内司委对全省依法行政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配合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省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全面完成了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了两期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200余人。全年发放行政执法证近3万本,监督证418本,教材23691本,全面完成了第三轮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四是启动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组织力量对行政裁量权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拟订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同时,拟订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讨论稿),并在省工商局、省交警总队和邵阳市开展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试点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取得了新实效
  
  2008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坚持复议为民为宗旨,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一是切实加强了行政复议指导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了我省政府法制系统新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门部署。完成了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启动法定程序废止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08年,我办共收到并审理行政复议申请197件,受理150件。开展复议“评先”活动。与省人事厅共同开展了全省行政复议“评先”活动和全国行政复议“评先”活动的推荐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应诉事项。全年承办省政府涉诉的行政应诉事项10件。同时,开展了行政复议应诉和仲裁的调研工作。二是切实加强了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全力抓好难案要案化解。及时处理了衡大高速近700名被征地农民不服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裁决案等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难案要案,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突出抓好审理方式创新,加大调解、和解、听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办案,行政复议的效果显著提升。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5件,审结169件,结案率为96%,定分止争率达到98.82%。共组织调解、和解84次,通过调解、和解的案件占结案总数的73.9%。
  
  五、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译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2008年,我办切实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贯彻《规定》、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努力做大做强政府法制工作新的增长点。一是全面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省委省政府联合文件、“两办”联合文件和省政府非规范性文件共47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省本级规范性文件148件。二是实施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工作。2008年,共接到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90件,受理51件,办结43件,依法纠正“问题”文件37件。三是认真做好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向国务院报备省政府规章19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19件、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8件。备案审查长沙市政府规章、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652件。四是首次开展了译审工作。成功组织了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英文翻译,并刊登在政府门户网站。
  
  六、政府法制研究工作走出了新路子
  
  2008年,我办加大了政府法制研究工作的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法制研究工作规律,认真研究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积极开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2008年,与美国耶鲁大学联合举办了行政程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解决等三个大型研讨会,并组织12名干部赴美国学习考察。二是启动了正规化、专业化研究工作。启动研究中心独立规范运作。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关于当前放松经济管制的若干意见》等课题开展了专题研究。申报、承担了国务院法制办《规范行政裁量权》课题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区域规划立法研究》课题。三是完成了《政府法制工作》改版。改版后的刊物更好地反映了我办的工作动态和成果。全年共出版23期,每期发行约370册,刊发稿件58篇,共计30余万字。四是政府法制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改版了政府法制网站,信息更新更及时,网站的点击率、影响力明显提升。五是认真做好了《释义》发行工作。配合《规定》的贯彻实施,全年共发售和赠送《释义》19.95万册。
  
  七、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呈现出新局面
  
  2008年,我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机关党的建设为龙头,以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为着力点,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办较好形成了勤奋敬业、比学赶超、敢打硬仗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作为我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20个重点联系单位,我办扎实抓好“规定动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撰写出了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同时,创新抓好“自选动作”,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创办学习简报、开展演讲比赛、加强内外交流,创新了学习形式,得到了中央督导组和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了文明机关创建。组织了对冰灾、汶川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我办干部职工先后捐款5万余元,捐出衣物200余件。开展“双联”工作和干部职工春节“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看望生病、住院职工干部。关注干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开展人文关怀,举办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组织了登山比赛。大力加强“四型”机关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组织开展工作无差错活动。狠抓廉政建设,全年我办没有发生发现一起违纪事件。2008年,我办再次被评为“文明机关”。在民主评议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在49个被评议单位中获得了第7名的好成绩。三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着眼于适应省政府法制办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今年省委对我办领导班子进行了重大调整。同时,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提升队伍专业素质。通过公开招考,从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招录了4名法学硕士研究生,接受了2名法律专业的军转干部,干部队伍结构和素质进一步改善。
  
  八、机关政务服务和事务管理达到了新水平
  
  2008年,我办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着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和事务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一是较好完成了综合文秘工作。全年共起草会议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汇报等各类文稿50余件。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保证了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安全,全年没有出现失密、泄密事件。更新文印设备,文印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此外,还处理信访信件60余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二是信息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在机关内部创办了《要闻快报》17期,为业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持。拓宽了宣传领域,加强了与省委、省政府内部刊物的联系,实现了省委内部刊物刊发法制工作信息零的突破。向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报送并被采用信息119条,多次向中央督导组、国务院办公厅上报工作材料,各项工作开始进入省内外高层领导的视野。加强了媒体宣传,及时组织中央及省内媒体加强对我办的重要事件、各种会议进行报道。2008年,仅《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对我省法制工作的报道就达40余次。三是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有力。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严格财务纪律。加大争取财政支持力度,加强了与省人大预工委、省财政厅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办理了医保、社保、公积金等职工福利事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和接待任务。
  
  回顾2008年不平凡的政府法制工作,我们获得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府法制工作需要始终坚持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握规律、注重实效,是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方法。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是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成效的必要条件。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是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有力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目前存在的问题:在工作思路方面,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在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推进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方面,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够清晰。在工作机制方面,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政府立法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复议机制、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指导机制、机关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在工作效果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力度不够,政府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尚须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措施还不够有力,行政复议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译审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机关政务服务和事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政府法制研究对工作的理论指导和支持作用不够。在工作作风方面,个别干部职工个别时候还存在精神萎靡、推诿扯皮、作风拖拉、效率低下的现象。在廉政建设上,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

 2009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正确研判、准确把握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是做好今年工作的重要前提。就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而言,2009年是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也是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极不寻常,金融市场动荡将加速在全球范围扩散,欧美发达国家经济衰退已成定局,国际通货紧缩压力将继续加大,世界经济存在前所未有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和突发性风险,何时见底尚难预料。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经济运行将面临更加困难的局面。但是,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仍在深入发展,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仍处在战略机遇期。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我们一定会战胜困难和挑战,切实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今年我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这个主题,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今年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彻工作始终。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把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机制贯穿工作始终。三是坚持把握规律、注重实效,切实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贯穿工作始终。四是坚持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切实把提振精神状态贯穿工作始终。五是坚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切实把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贯穿工作始终。六是坚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把做大做强依法行政的推动力量贯穿工作始终。
  
  一、以继续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2008年是行政程序建设的开局之年,2009年是行政程序建设的攻坚之年。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政程序建设取得新的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协调,牵头成立省行政程序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厅、监察厅、人事厅、财政厅、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共同推进行政程序建设。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2009年推进行政程序建设的年度工作方案,对贯彻《规定》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认真查找突出问题,会同监察部门对《规定》贯彻实施情况适时开展检查工作。四是指导典型示范。对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工商局、省交警总队、醴陵市、耒阳市、新田县等8个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进行督促和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同时,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典型推动工作。五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抓紧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出台《行政裁量权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六是出台推进依法行政相关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结合行政程序建设的要求,建立省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所属工作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同时,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逐步扩大比重,并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市县依法行政的指导,起草并下发《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继续做好依法行政报告工作,定期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启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2014年)调研、起草工作。
  
  二、以扩大公众参与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行“开门立法”,创新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确保立法工作质量持续、稳定提高。一是调整立法工作重点。政府立法工作要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根据科学发展的要求,切实放松经济管制,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落实2009年省政府立法计划,要把扩大内需、改善民生、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社会建设、政府管理创新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作为政府立法工作的重点。二是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树立参与式行政、合作式行政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定相结合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和“公推公选”立法项目,不断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今年,所有的法规规章草案都要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法制网向社会公布,同时选择湖南日报、红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规章草案要召开立法听证会。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立法咨询论证工作,提高政府立法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立法调研工作,注重立法调研实效,丰富立法调研形式。三是夯实立法工作基础。修订《立法工作规定》,出台《立法工作规范》,保证立法工作规范化运作。四是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适时开展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订、废止。五是进一步加强立法研究工作。重点做好法律责任设定、行政调解、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立法后评估等研究工作。
  
  三、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规范行政裁量权是新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具有前沿性、挑战性,做好这项工作对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乃至整个政府法制工作意义重大。2009年,要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努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综合控制模式。综合运用设定原则、规范程序、制定基准、发布案例、层级监督、行政救济等多种手段,科学、合理、有效控制行政裁量权。在出台《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基础上,加强对省工商局、省交警总队、邵阳市、娄底市等试点单位的指导,及时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推动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的全面展开。二是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推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权力集中不到位、职责配置不统一、工作机制不完善、机构编制不规范、指导协调不得力等问题,统一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各项工作标准,起草《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报省政府发布。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着力加强对基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着力抓好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管理,依法依规及时换发、补发、收回相关证件。要通过“两证”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以提升质量和效率为重点,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行政争议可能进入高发期这一实际情况,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研究行政争议中出现的新情况,要准确掌握行政复议范围,维护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权。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合法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要达到100%。二是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进审理方式的改革,综合运用调解、和解、听证等手段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立案环节的作用,争取在立案环节消化和化解部分行政争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试点工作,认真完成国务院法制办在我省开展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试点任务。加强我省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切实培育一支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内部办案流程,出台行政复议内部办案程序。要通过上述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建立全省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工作联系制度。针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中具有共性、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省直部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情况的交流,指导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加强对市县两级统计报表时效性、准确性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做好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加强对仲裁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与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加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工作。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程序建设的推进作用。高度关注行政复议案件中违反法定程序问题,对违反《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五、以实行“三统一”制度为重点,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译审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是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定要抓紧抓实,抓出实效。一是认真落实“三统一”制度。认真做好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力争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三统一”管理范围。对各地各部门执行“三统一”制度进行检查和指导,纠正和通报未经“三统一”程序印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积极协调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省政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经常性清理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对2008年全省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统一发布工作,要通过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及时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规范性文件违法问题,要按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纠错力度,积极稳妥地处理“问题”文件,切实履行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职能。五是认真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继续做好省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认真抓好市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备,力争实现“有件必备”,并对市县两级政府执行备案审查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六、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
  
  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推进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一是善始善终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首要任务,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规定动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自选动作”,圆满完成中央和省委部署的活动任务。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创建工作,在“深化、创新、提质”上下功夫,不断巩固、丰富文明机关创建的成果,提升机关文明水平。坚持将党支部工作与执行力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向心力、执行力、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效能意识、敬业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人本意识、团结意识等“七种意识”。三是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研究决定我办的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的办事期限,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各界监督。四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筑牢思想、制度、惩治“三大防线”,切实解决“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三个问题,有效树立政府法制机构的廉政新形象。五是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加强学习,增长才干。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现代科技等相关知识的学习。要组织专门的文字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文字水平。树立正确的干部能力评价导向,把文字能力作为衡量干部能力的重要标准。六是继续坚持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三个不吃亏”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标准选人用人,重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注重在实践中培养、考察和使用干部,大力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团结心齐、风清气正、锐意进取的良好风气。
  
  七、以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积极做好机关政务服务和事务管理工作
  
  改进机关政务服务和事务管理,为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继续开展无差错活动,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水平,要在服务中见水平,在文字上见功夫。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水平。继续办好《要闻快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完善全省政府法制系统信息员网络和信息采用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员培训,努力提高信息质量,争取信息报送量有新的突破。计划今年适当时候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宣传信息工作会议。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宣传水平。继续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合作,通过积极投稿、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系列报道、开辟专栏等形式,引导省内外新闻媒体更多地关注和报道湖南的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推动作用。四是进一步提高事务管理水平。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认真抓好车辆使用、公务接待、请假休假、人员聘用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收文、发文、文印、印章、档案、财务、计算机网络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推进机关精细化管理。
  
  八、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研究工作
  
  围绕为重点业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研究工作。一是创新政府法制研究机制。认真制定好年度政府法制研究计划,科学确定研究项目。筹建湖南省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加强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沟通联系合作。继续开展与美国耶鲁大学的合作。二是加强省政府法制网的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积极办好网站,及时上传信息,更新网页,努力提升网站的点击率和影响力。完善网上办公系统。三是办好《政府法制工作》简报。《政府法制工作》简报要介绍我省各级政府法制系统最新的工作经验,及时反映全国各地政府法制系统工作的最新动态,交流法学理论界对政府法制工作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努力提高办刊质量,服务中心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