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期限为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于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逾期不报送年检材料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008年度年检即将开始了,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大背景下今年的年检与以往相比有什么变化?记者带着相关问题走访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处的负责人。
问:2008年度企业年检就要开始了,请问按规定哪些企业必须参加今年的年检?
答:凡2008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下属各直属局、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均须参加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则是参加联合年检。
问:年检的期限还和过去一样吗?
答:是的,与过去一样。年检期限为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于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逾期不报送年检材料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问:企业是不是都要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年检材料?
答:企业可以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报年检材料。也可以通过登录“江苏省苏州工商局电子政务网”(www.szsgsj.gov.cn)申报年检材料,审查合格后再按规定带齐书式材料及下载的已填报合格的年检报告书到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加盖年检戳记,缴纳年检费。我们鼓励集团型企业及分支机构数量较多的企业,如银行这样的企业参加网上年检,这样对提高企业、工商部门的工作效率都是有利的。
问:当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许多企业发展受到影响。为此,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惠民政策,不知道工商部门在今年的年检中是否也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出台?
答:是的,帮助企业在金融危机中渡过难关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也不例外。今年年检中有三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
问:具体是哪三项,能谈下一吗?
答:可以。一是减少了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各类公司申报年检材料时都要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但今年我们只要求上市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其他公司 (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不再作要求;二是减少了提交前置许可证复印件的范围。除省工商局规定的重、热点行业外,只要相关发证部门未向工商部门告知许可文件被撤销、吊销、失效企业名单的,工商部门在年检中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前置许可证复印件;三是降低了对逾期出资、逾期申报年检、营业期限届满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问:这些政策一定会受到企业的欢迎。关于年检还有什么问题要提醒企业的吗?
答:今年的年检是在非常时期下进行的,考虑到企业人员流动较大可能会耽误了年检申报,工商部门减轻了对逾期年检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但年检是一项法定制度,虽然经济处罚减轻了,但我们仍然会对这一失信行为在管理系统中作出标志,这对企业还是有影响的。因此,我们在此提醒企业应当维护好自身良好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