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顾丛燕 柳海燕)近年来,福山区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法,关注民生、狠抓队伍,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院连续六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两次被省院记二等功,08年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万人评机关先进单位。主要做法是:
规范执法,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
近年来,福山区院以不断创新的精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一是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办案效果。组织精干力量,组成研究小组,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规范证据标准,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课题,展开研究与攻关,制定出了七个业务部门的办案流程,20多个常用罪名的证据标准,出台了七项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规范和强化办案安全的八项制度,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二是加大案件质量督察力度,以质量树形象。抽调各业务部门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考评小组,对当年所办所有案件实行定期督察与不定期抽查,将检查结果在局域网发布,并与年终业务考核挂钩。2008年共进行了4次大规模督察,3次抽查,范围涵盖了08年所办的所有案件。5个科室在案件卷宗考核中被加分,3个科室被扣分,直接影响了科室在全院的考核结果。督察力度的加大,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多年来,该院立查自侦案件的侦结率、移诉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实现四个100%;刑检部门的批捕、起诉准确率一直保持100%。三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建立办案工作三重跟踪监督体系,即各办案部门对所办案件通过集体讨论实现自我监督,通过下一办案环节对上一办案环节的执法监督实现二重监督,通过检察官督察室的抽查、总评,实现三重监督,确保每起案件无违法违纪问题。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和网上监督。对自侦案件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对办案全过程实行网上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不规范、言行不文明、安全办案规定不落实等问题,确保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在进行案件回访时,无一名当事人对办案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方面提出反面意见。在回访某执法单位4人渎职案时,当事人积极配合,对我院办案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作风予以了高度评价,直言:“比我们强多了”。2008年我院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
关注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多年来,福山区院一直把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发展,做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尽最大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一是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拓宽服务群众渠道。在全区范围内挑选10个行政执法单位、10个有代表性企业、10所大中小学、10个自然村或居委会作为联系点,以联系点为阵地,做好提供法律服务,了解社会需求,自觉接受监督等工作。07年以来,应联系点要求,为联系点上法制课40余场次,内容涵盖农村土地承包、土地赔偿、村委班子换届选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如何依法行政、如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有7名干警被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帮助11个企业和居委会完善了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措施。下乡镇上法制课的法律宣讲团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及时雨”。二是积极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活动,为群众办实事。2007年以来与回里镇后富村结成共建单位,由一名副检察长牵头,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与乡镇、村委两级班子共同研究探讨,制定出了村经济发展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帮助其确定了经济发展及各项建设思路。开展法制下乡,为使该村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组织6名业务骨干为全村干部群众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专项宣讲,增强了村民依法选举的意识,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文化下乡,为村民购买法律类、农业科技类、生活健康类图书200余册,播放电影五场,文艺晚会一场。帮助村里改善生活、文化设施。共投资8万余元,帮助村里修建自来水工程、硬化村主要路面、修建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群众村居环境、生活设施、文化生活得到较大改善。三是关心群众疾苦,开展扶助弱势群体活动。自2003年以来,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包帮贫困中学生活动,采取送学费、送衣物、送学习用品的形式,帮助部分贫困中学生完成了初中学业。截止08年累计帮扶学生3万余元,包帮学生30余名。四是心系灾区群众,为国分忧。2008年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福山区院的全体干警心系灾区,积极响应党委及业务上级的号召,为灾区捐款捐物,先后以自发捐款、对口支援、交纳特殊党费等形式为灾区捐款12万元,人均捐款数、捐款总数在全区党政机关中名列前茅,展现了检察官关爱人民,为党为国分忧的优秀品质。
文化育检,塑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近年来,福山区院结合本部门的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行以严格执法、崇尚学习、廉洁清正、温馨和谐、勇于进取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建设,起到凝心聚力,弘扬正气,拼搏奉献,提升形象的效果。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增长干警才干。围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开展以“四讲四会”为目标的大练兵活动,通过集中培训、请专家授课、业务骨干讲课、一助一学习、以考促学、以赛促练等形式,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各类人才脱颖而出。2004年以来,共有24人次被省院、市院评为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新闻宣传先进个人、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拔尖人才和业务能手等。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干警思想防线。该院充分利用专题讲座、电化教育、开展座谈、撰写体会、网上交流等多元化教育形式,改善廉政教育方法,把内容严肃的廉政教育变成了面目可亲、具体生动、具有吸引力和渗透力的常态性工作;积极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廉政歌曲大家唱、歌唱祖国卡拉0K比赛、廉政书画摄影展、诗歌创作朗诵比赛、征集廉政励志警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荣辱观”普通话比赛等活动。活动中,自检察长到一般干警,人人踊跃参与,各展才干。干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使自身的廉政文化素质、生活观念、价值取向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8年6月,该院被评为“烟台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三是推行“以人为本”管理模式,营造团结和谐氛围。在政治上关心干警,在工作上支持干警,在生活上关怀干警,近年来,积极与党委、政府协调,共为24名干警晋升了职务、职级;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先后改造了综合文化楼,设立了文化活动室、荣誉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廉政书画室、干警食堂、健身房、洗浴室、为干警营造了团结、和谐、安心、舒适、优雅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四是弘扬进取精神,争创一流检察业绩。提出了“小院也能办大案、小院也有大作为,小院也能创辉煌”的口号,激励干警加压奋进,敢于争先,全院干警胸怀大局,团结协作,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发扬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近年来,我院在市院综合考评中连续多年为优秀等次,2次被省院记二等功,2008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有20余人次被省级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