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纪委监察局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来源:山西视窗 更新时间:2009-02-23

  2009年2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条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山西省太原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并州廉政"清浪网"发布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08年市纪委监察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成立了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晓峰为组长、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梁永明为副组长,各厅(室)主任为成员,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办公厅,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负责信息公开检查督促工作。

    太原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同时,利用本委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及网络、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定期编写《信息化建设情报》,提高信息公开承办人员能力素质,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太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编制了《太原市纪委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同时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及时完成了《纪检监察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于2008年5月1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太原市纪委监察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关措施:

    建立了对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批发布机制。机关各厅(室)凡需在网上发布信息,需填写《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审批表》,经机关保密部门严格审核后,报请相关委局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在两个工作日内上网站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互联网)、上网(互联网)信息不涉密"的规定。

    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纪检监察信息公开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除上政务网站予以公开以外,还利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廉政网、山西廉政网和市纪委监察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州廉政"清浪"网及其他中央和省、市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对于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稳妥处理,及时受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太原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制定《太原市纪委监察局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办法要求,规范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制度。

    太原市纪委监察局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太原市纪委监察局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纪检监察信息,自纪检监察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纪检监察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2008年度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各类信息公开网站和新闻媒体主动公开纪检监察信息2137条,全文电子化100%。主要涉及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特别是对2008年以来的信息进行了梳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和报送档案管理部门以备查阅,公众可通过网络或联系方式进行了解。

    2009年太原市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信息报送的条数。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纪检监察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市纪委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饶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