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最大限度缩小审批范围
来源:河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最大限度缩小审批范围

    【背景】我省由来已久的行政审批效能低下的“老大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症”。具体表现在:审批盖章过多过滥,办理手续繁琐漫长,有的用时甚至长达3年。【措施】

    ■审批用章从166个减少到最多26个

    《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实际工作中实行横向并联、纵向优化,重建制度规范,再造审批流程,对审批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适度前移,最大限度地实行并联审批。

    对审批和收费项目取消一批、合并一批、放开一批、下放一批。通过加强管理能够解决的事项不再进行行政审批,通过市场、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彻底放开。

    【解读】涉及房地产业开发盖章共166枚,其中行政审批与办理相关事项用章131枚,不属于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和关联企业用章(简称中介章,下同)35枚。经审查清理,保留必经行政审批用章9枚,保留特殊事项需要个别加盖行政审批用章10枚,对于属于为必经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材料的7枚中介用章,予以确认。清理用章坚持了以下原则:同一职能部门对同一审批项目的多个审批条件进行审查,不再单项审查文件上盖章,实行一个公章对外。

    由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两个环节,分别实行联合复查、联合验收,合并加盖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两枚用章,相关部门不再单独加盖行政审批用章。

    中介机构与关联企业用章共计35枚。在与行政审批有关的25枚中,7枚予以确认,18枚予以取消。其他10枚,与行政审批无关,属于合同、协议、申请等市场行为用章,由双方自主协商约定。

    ■审批备案项目从147项精简为28项

    《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通知》)通过列表的形式,把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备案及其他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从147项削减为28项。其中必经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特殊事项需要个别审批的项目10项,备案项目9项。

    【解读】保留必经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有法律、法规依据,为房地产项目审批的必经环节,符合房地产业发展的要求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需要,予以保留;

    保留的10项特殊事项需要个别审批的项目,不是所有开发项目都必经审批,也不是每一个开发项目都需要10项审批,而只在特殊情形下、个别事项上履行审批。例如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和建设工程选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审批。有法律、法规依据,具有合理性,予以保留;

    精简、合并项目43项;剔除与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阶段无关的审批和备案项目51项。

    最大限度转变管理方式

    【背景】房地产开发审批中存在前置条件过多过滥,部门重复审批、交叉审批,有的互为前置,使开发企业夹在其中,陷入旷日持久的跑办怪圈。【措施】

    ■健全并联审批制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同步审查”的要求,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审批部门要明确主管负责人进驻集中审批服务场所办公并授权到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办公。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设定并联的环节,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统一组织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联合验收,部门缺席视为默认通过。

    【解读】并联审批在保证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同时,可以做到便捷和高效。宋恩华副省长要求,涉及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要全部进驻中心办公,对进驻办公的审批人员要充分授权到位,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坚决杜绝“前门受理、后门办理”和“体外循环”。

    ■实施全程代理服务制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代理服务,统一受理项目单位资料申报,无偿为申请人代办各项审批和交费手续,全程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直至项目审批办结。

    【解读】全程代理服务制使企业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贴身服务”,避免了企业因不熟悉流程和材料要求而造成的延误,提高了审批的效率。

    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

    【背景】仅规划图的审批,就算一点儿问题都没有,至少也要1个月,一般情况下要半年到1年。房地产开发各项手续一口气跑下来,最快也要256个工作日,全部手续走完,快则一年、慢则三五年。【措施】

    ■政府部门办理时限为18天

    《意见》限定了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间,要求真正做到科(处)室当日办结、部门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部办结不超过20天。《关于公布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的通知》(以下简称《流程通知》)中明确:规划许可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办理时间共计9天;施工许可阶段的有关事项,审批办理时间共计4天;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办理和验收时间共计5天。办理时限共计为18天。

    【解读】审批时限直接反映行政效能,是企业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这次改革的重点。设定的审批流程示意图,在程序和时限上作出了明确规定。审批时限是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到作出审批决定的时间,企业要件不全、资料不完整要一次性告知,绝不允许反复拒绝受理申请,多次退件同样视为拖延审批时间。

    ■政府由坐等变为主动服务

    《意见》中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要变坐等申请为主动服务,提前做好专家评审、技术分析、踏勘、公示、公告、听证等准备工作。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解读】国土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审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供刚性规划意见,全部移至土地招拍挂之前统一完成,不拖房地产开发审批的后腿。

    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背景】房地产开发涉及54个收费(基金)项目,有的地方收费总额已经占到房价的30%,不但加重了开发企业的负担,也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措施】

    ■41个涉房收费项目取消、停收、减低

    《关于公布取消、停收、减低收费标准、放开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收费通知》)中明确,收费(基金)项目从54项减少到31项。《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按照《收费通知》所列的目录,对现行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严禁超越职权设立新的收费

    项目。对实行政府定价

    和指导价的经营性

    收费,要按规定

    的 标 准 收

    取。对实

    行价格管理的垄断行业代建费用,各设区市政府要在省制定的最高限价下,通过听证、论证等方式,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收费标准。

    【解读】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的原则是:既有合法依据,又适宜合理必要的财政预算管理项目,予以保留;对收费标准过高的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对个别属于国家设定的收费项目,为简化环节,减少收费,优化投资环境,予以停收;对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我省自定项目,予以取消。

    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的原则是:对没有形成竞争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避免垄断经营、收费过高;对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要求,以及并入建设费用的收费项目,予以停收或取消;对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政府定价、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

    政府性基金清理原则是:对上缴中央财政且有必要的政府性基金,予以保留;对必要性不大,收取操作性不强的政府性基金,如“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予以停收。

    保证金、资本金及其它收费清理原则是: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资本金和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其他乱收费项目予以取缔。

    纳入商品价格管理的垄断企业代建费用4项,经清理,4项保留。代建费用标准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由市县政府通过论证、听证等方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在执行过程中,收费项目只能削减不能增加,收费标准只能降低不能抬高。

    ■严格执行一站式收费制

    《意见》规定: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缴方式,由多环节收缴改为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审批和房屋产权登记三个环节集中收缴。探索建立专门的收费机构,做到“一站式收费”。

    【解读】一站式收费,方便房地产企业缴费,也便于行政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最大限度公开政务信息

    【背景】省委研究室的一份关于我省房地产市场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房地产项目审批过程中正常收费和不正常收费的比例为1:4,房地产市场有“灰色成本”的存在,无疑助长了房地产领域权力的寻租行为,拉高了房价,影响了干部作风建设。【措施】

    ■实行全程信息公开和行政监察制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建立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收费政务信息全程公开制度和全程行政监察制度。将管理权限、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制作办事指南并公开发布。审批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公示。

    【解读】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监察厅要组织好项目跟踪检查,督促各地精简执行到位。省物价局要定期开展涉及房地产企业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服务评价调查和软环境测评,建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房地产企业代表为主体的社会评价机制。

    ■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络监察

    《意见》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行政监察,完善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功能,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解读】加快电子政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满足审批部门集中办公和检查需要,也能为房地产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渠道。
 
  作者: 记者 郑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