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2009年工作报告
来源:中国上海 更新时间:2012-04-14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部党组成员 驻部纪检组长 董 力


同志们:

    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召开全国水利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水利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全国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陈小江同志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陈雷部长也将在会议上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重要讲话。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下面,我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200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部党组的领导下,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完成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水利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水利部及时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视频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的指导意见》,组织10个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各省、区、市水利部门快速响应,建立相应监督机制并开展对扩大内需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政策措施在水利系统迅速落实。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水利部马上成立了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组成检查组赴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五省(市)水利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进行检查。灾区五省(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促进了水利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快电子监察建设。开展治淮工程建设专项执法监察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专项检查。进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加强了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检查督导和效能监察,有力推动了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网上监察系统建设,探索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控。

    落实“两办”规定,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建立出国任务审批和经费审核联动机制,修订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出国团组进行全面复核。

    (二)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水利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利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全国水利系统视频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并印发通知,提出学习贯彻要求。驻部组局积极组织协调,协助党组研究制订了水利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目前,部直属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制订了落实办法。部机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把工作规划中相关内容融入业务工作,健全机制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贯彻工作规划水利部各职能部门修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办法,努力完善水利投资计划决策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加快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外事管理和农村水电建设等管理制度。一些流域和直属单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环节,制订了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地方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都积极协助水利厅(局)党组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三)认真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不断加强

   驻部组局积极协助部党组开展巡视工作,会同人事司组建了水利部巡视工作人员库,对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和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开展巡视。水利部巡视工作制度的落实得到中央纪委的肯定。一些省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上级机构开展巡视工作,巡视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部机关、直属各单位积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普遍实行。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水利工程稽察,督促了工程质量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加大了对水利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保证财政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安全有效。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利部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水利政务公开,一些省市水利部门进一步扩大了水利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内蒙古、广东、云南、辽宁等省区在基层水利部门完善行政审批大厅,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公示,确保了涉水事务办理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强了社会监督。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

   (四)努力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升

    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水利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三个安全”教育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正确行使权力,预防职务犯罪。通过组织观看《执政之魂》录相等多种活动,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中国纪检监察报、“水利纪检监察信息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加强节日期间对领导干部廉政要求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和行业正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参观廉政文化展览和学习水利先进模范活动,引导整个公务员提升从政道德,规范从政行为,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长委、黄委举办了各具特色的廉政书画作品展,北京市水务局开展廉政教育讲座,浙江、湖北等省水利厅春节前向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编发廉政短信,云南省水利厅配合省纪委开展“风清气正彩云南”文艺汇演,天津、广西、吉林等省水利厅组织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四川省水利厅开展了向“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活动,西藏、广东、甘肃、江西等省水利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辽宁水利厅开展了廉政警句格言征集评选活动,提高水利职工的廉政意识。

   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水利部机关制订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处理办法》,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了对节日期间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

   (五)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驻部组局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初核工作,对群众举报的收受贿赂、借单位改制收取回扣等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对反映在基建工程中违反招投标规定收受贿赂问题、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落实中央纪委案件督办工作要求,驻部组局制订了《督办工作细则(试行)》,明确了案件督办工作程序和方法,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管理水平。地方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都高度重视办案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办结了一些重大案件,惩处了经济犯罪分子。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信访案件的调查核实,强化责任追究,重视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纠风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水利政风行风建设。水利部机关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修订完善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了行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开展了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扎实开展水利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国大型灌区、基层水管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操作性和工作效果。安徽、福建、山西、重庆、内蒙古、天津、陕西等省区水利部门扎实开展基层水利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认真倾听民意,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黑龙江、青海、陕西、海南、大连等省(区、市)水利部门积极组织参与“行风热线”工作,倾听群众提问和咨询,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上海市开展了“我为政风行风建设献良策”的征文活动,北京市水利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检查,为奥运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

   认真落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来抓。年初部党组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整体业务工作部署。印发2008年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水利反腐倡廉工作。驻部组局协助党组抓好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调整考核程序,创新考核形式,坚持与年度干部考核相结合,组织由部领导带队的考核组,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进行了自查。长委、黄委、水科院、小浪底等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并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形式,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水利系统绝大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新的进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

    (八)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履行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的部署,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广泛组织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履行监督监察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和保障水利可持续发展,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回顾2008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方针和工作部署,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二是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三是各级水利业务部门“一岗双责”意识明显增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形成了整体合力。四是坚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服务水利发展大局,把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水利建设改革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反腐倡廉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水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和繁重,发展不够平衡,监督制约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水利资金监管的任务依然很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仍需强化;对干部的教育仍要进一步改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还要进一步发展等等。这些都需要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9年工作任务

    2009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积极推进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实现水利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坚持关口前移,突出重点,积极推动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水利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水利工作决策部署顺利实现

    加强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宣传,不断增强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和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二是协助各级党组织巩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做好民生水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当前水利中心任务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以及在建重点水利骨干枢纽和重要水源工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检查;五是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工作。

   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工作会上强调,监督检查工作要集中行业内纪检监察审计和工程稽察力量,配合中央检查组和地方各级监督检查机构,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全程参与。上述各方面工作也是今年水利系统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工作中要搞好综合协调。在开展业务检查时要将党风廉政工作的要求列入检查内容,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加强作风建设,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陈雷部长也将在这次会上就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加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充分认识面对当前形势,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完成今年水利发展改革的繁重任务,水利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团结一致,认认真真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在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上有新的提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作风,推动水利事业新的发展。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工作创造力和积极性,为圆满完成当前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作风建设。要认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和特点出发开展工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改进作风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的作风。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诫勉、廉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开展党课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可能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提醒、教育和进行批评帮助。对因失职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同时也要注意发现作风优良、工作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建议各级党组织以予表扬表彰,以先进典型推动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健全和完善水利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的宣传学习,建立水利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体系。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有关廉政法规制度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

   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第二,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第三,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第四,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第五,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实际,还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要认真开展中纪委提出的“严格出国(境)规定执行年”活动,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外事出国团组管理,建立健全出国团组联合审议制度,落实组团单位责任制和团长负责制,推行出国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二要继续治理“小金库”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要坚持会议标准,规范公务接待。三要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四要认真落实修订后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监察部等三部委颁布的《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要紧密联系实际,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末,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开展好党内民主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抓好《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做好干部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协助党组织,会同人事部门认真开展巡视工作。要按照水利部党组巡视工作的规定,继续组织巡视组对部直属单位进行巡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巡视效果。加强对被巡视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巡视成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继续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要针对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十大工程建设,突出重点,有选择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察。继续开展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监察。开展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督导检查和效能监察。开展机关效能监察,推进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建设,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高效。

    推动开展行政稽察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稽察工作,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督促整改。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的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要推动做好水利审计工作,加大审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审计免疫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充实水利内部审计队伍,整合力量,采取轮审复查、重点抽查、联合集中审计等方式,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确保水利资金的安全有效。水利内部审计要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要注意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署今年明确了水利部审计的重点是会议费和出国费,纪检监察工作要密切跟进,与各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今年是“预算执行管理整改提高年”,要密切配合财务和审计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对不认真整改的要严肃督促落实整改,通过加强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使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减少乃至消灭重大差错,杜绝违规违纪,保证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五)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库区移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饮水安全、灌区改造、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违背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案件,从严查处在国家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和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要加强对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查力度,对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对实名举报试行反馈和回复制度。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的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及时解决一批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典型信访问题。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事求是地评价办案成果,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要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查办案件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和改进重要案件线索的督办核查工作,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改进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案发规律,找出制度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逐步建立水利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行风政风建设是做好民生水利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民主评议指标体系、运行方式,拓展民主评议工作范围,搞好评议结果运用,认真整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以评议促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长效机制。

   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协助有关部门尽快修订《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地也要完善有关政务公开办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和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督促和指导基层水管单位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单位推行办事公开。

   继续推动水利系统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信访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当前,水库移民政策落实、水事纠纷和水管体制改革等问题是水利信访中的突出问题,要推动做好这些问题的源头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细致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谐。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水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坚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出台《水利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要推动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行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继续开展培训办班治理整顿工作,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

   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年”活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关口前移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措施。要结合水利实际,加大改革和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结合起来,靠制度管人、管钱、管物,强化制度的落实执行,完善监督约束制衡,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扎实推进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水利部实施办法确定的2009年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工作载体和平台,研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形成各单位、各部门共同推进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落实的良好局面。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继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之中,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各项行政工作要与党风廉政一并部署、一并推进、一并检查、一并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反腐倡廉形势。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出成效。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规范检查考核的程序,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协助党组(党委)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完善任免干部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力度,防止用人不当。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任用程序,切实选准配好领导班子。建立水利部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考核工作机制,研究探索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继续推进水利行政管理改革。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和后续监管工作,研究制定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办法,防止出现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继续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配合财务部门搞好“公务卡”的推行使用,推动建立新型预算管理模式。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深化水费征收、移民收费等涉农负担专项治理以及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继续推动加强水利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前期工作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和审批。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审批等内部管理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继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抓紧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颁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颁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继续配合开展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

   (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水利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按照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要求,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改革创新,模范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巩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同步开展了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载体的主题实践活动。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特点,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把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做到认认真真学习、兢兢业业干事、老老实实做人,真正达到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树立形象的目的。二要针对纪检监察工作和个人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不断探索和拓宽围绕水利中心、服务工作大局的有效途径,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水利科学发展、保障水利科学发展、推动水利科学发展。三要加强以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和督促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模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模范,践行高尚品德、严格廉洁自律的模范,保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和水利业务知识的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通过交叉任职等方式,将纪检干部选调到业务部门工作,调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审计、稽察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增强工作协调和沟通,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贯彻加强派驻机构工作新规定,着力提高派驻机构工作水平。年初,中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若干意见》,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正在研究制定贯彻意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把文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开展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向党委(党组)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加强起来。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积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工作协调。各内设纪检监察部门的上级党组织也要按照中央要求,研究加强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同志们,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力打好水利建设攻坚战的重要之年。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水利建设、改革与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