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开始实施
来源:云南电视网 更新时间:2009-03-03

3月3日报道:从昨天(3月1日)起,我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开始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四项制度分别是:1、重大决策听证。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必须在决策之前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听证情况、建议采纳情况应向社会公布,并请公众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2、重要事项公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公务员录用、职称评定、重要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等事项,在实施前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3、重点工作通报。对于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和工作完成后要向社会通报。4、政务信息查询。各级政府将通过“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政府网站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