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喜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受世界金融危机快速扩散和蔓延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我省经济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已经显现。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要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进取,为夺取经济社会发展新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越是经济形势严峻,越是要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越是要更加重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最优发展环境,越是要更加关注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2009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为主线,以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积极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在服务科学发展上争创新作为,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遏制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效,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展示新形象,以优异的成绩向国庆60周年献礼。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上争创新作为
科学发展观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面对今年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社会形势,要把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作为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更加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坚定不移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率先垂范。今年全省将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标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将科学发展观理论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学会用科学发展观的观点分析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转变旧观念、拓展新思路;学会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学会用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创新反腐倡廉建设思路和方法。突出实践特色,牢记第一要义,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使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融会贯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掌握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在党委的领导下,发挥党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反腐倡廉政治氛围。
加大对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部署,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职责,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以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批评纠正,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搞好信息反馈。通过受理效能投诉、收集环境监测点信息等,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尤其要跟踪督办领导关注、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省各级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尤其是项目审批时间在中部乃至全国最短。
把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科学发展的关键举措。牢固树立发展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把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作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关键举措来抓。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成长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通过努力,使全省发展环境对内具有凝聚力、对外具有吸引力,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走在前列。严厉整治损害发展环境的各种行为。重点整治执纪执法人员利用职权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督促政府机关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推动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会同有关部门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加强对中央和省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和各项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2)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3)加强对土地使用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4)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挂牌督办一批典型环境问题企业,加强对市、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5)加强对我省援建四川省小金县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全省各乡(镇)都要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乡(镇)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必须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农民和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其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四大功能。有条件的村组设立便民代办点。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项监督制度,即:村务公开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乡(镇)干部定期接访和入户听诉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质询、民主评议制度;村民理事、监事会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制度。
二、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为重点,在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上实现新突破
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今年是关键,扎实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又是重中之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大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促进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全面落实。今年省领导将带队检查省委《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省纪委将制定落实省委《实施办法》的考评办法。
进一步拓展“政务阳光”领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务公开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监督、评议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水、电、气、公交、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成效。加快全省政府上网工程和政务网络建设步伐。今年省、市两级政府要初步建成网上电子政务工程;明年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统一平台。以实施网上电子政务工程为契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等事项,逐步做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和受理,同步实行行政权力运行的电子监察。
扎实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要实行公开交易,切实减少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提高政府公信力。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体系,严格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今年上半年,各市都要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直公共资源交易必须统一在南昌或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完善政府采购行业管理和自律机制,严格实行采购中心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编制、财务和职能上的“管采分离”。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完善房地产开发和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采砂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积极推行重大事项阳光决策。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照法定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健全决策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大力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扩大收支脱钩试点范围,建立收支脱钩长效机制。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国库收支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实行“电子支付”,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省本级全面推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市、县(市、区)逐步开展试点。国有企业推行职务消费“企业卡”制度改革试点。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认真治理金融领域的突出问题,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逐步实行干部收入财产阳光透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和部门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申报个人收入。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在任职之初、任职期间的某些固定时期以及离职以后的一定期限内,申报属于自己及共同生活之亲属的财产。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
推进干部人事、司法、社会管理制度阳光公开。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管,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效能监察工作。加大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的监督和审计。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居民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健全公共权力“阳光运行”监督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继续开展对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巡视监督,逐步开展对省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的巡视,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领导公开信箱、手机、电话和“民声通道”进行监督。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加大新闻媒体监督力度。
三、以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为重点,在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的核心是党性。党员干部不仅要加强道德修养,而且要上升到党性的高度严格要求。剖析众多腐败案件,领导干部蜕化堕落为腐败分子,纵有诸多外因,关键还是放松了党性和道德修养。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是消极腐败现象产生的思想道德根源。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对领导干部自身成长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必须实行两个关口前移。一个是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一个是大力加强道德和党性修养,在思想上筑牢坚固防线。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实现源头治本的目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使其成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任务,成为便于群众评议的标准,成为易于评价的具体指标。当前,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切实解决宗旨观念不强的问题,在密切联系群众上身体力行。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决纠正和克服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的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决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要督促做好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狠抓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创业中遇到的资金、技术等难题。
切实解决投机做秀的问题,在求真务实上身体力行。要坚决纠正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急功近利、心浮气躁,虚报数字、谎报实情,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投机做秀,欺上瞒下、阳奉阴违,讲大话、空话、套话,不做实事等问题。坚决纠正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坚决纠正数据造假、数字出官,夸大成绩、掩饰问题、虚报政绩的“浮夸之风”;坚决反对“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严格大型节会和纪念庆典活动的审批管理,鼓励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
切实解决庸碌圆滑的问题,在开拓创新上身体力行。坚决反对一些领导干部重权力轻责任、当官不做事、做事不负责的行为;坚决反对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办事拖拉、敷衍应付、效能低下的行为;坚决反对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满足现状、甘居中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行为。要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切实解决原则意识淡薄、是非观念不强、做老好人、圆滑处世、献媚领导、取悦同事、哗众取宠,遇到问题绕道走、对不良现象和腐败现象不制止、听之任之的问题。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境界,有敢闯、敢试、敢冒的胆略和气魄,敢于突破常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宽容干部失误,鼓励干部大胆创新,对干部在工作探索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热忱帮助,先干不争论,让实践作结论。
切实解决攀比贪婪的问题,在修身立德上身体力行。在新的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在物质和享受方面攀高比富,总以为自己吃了亏,以致心态失衡,从贪图小便宜开始,到见利忘义、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最终发展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变质。修身立德,要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从生活小节严格要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培养自己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要知荣而为,知辱而避,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质。
切实解决奢侈享乐的问题,在艰苦奋斗上身体力行。一些领导干部艰苦奋斗意识淡薄,不琢磨如何搞好本职工作,专琢磨如何利用职权享受。公款消费大手大脚,追求高档名贵消费,奢侈浪费、吃喝玩乐、沉湎酒色,贪图享受、玩物丧志,甚至变相赌博。成由节俭败由奢。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坚决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认真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消费。今年,各级党政机关要坚决做到:出国经费预算零增长、公务用车和招待费零增长、差旅费零增长。
切实解决特权专断的问题,在发扬民主上身体力行。要从制度上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官僚主义严重,搞特权、摆官架子,搞“一言堂”和“家长制”、专横跋扈、重大事项暗箱操作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防止把程序作摆设、把民主当形式,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检查。
切实解决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在遵守纪律上身体力行。坚决制止对中央三令五申的禁令和规章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
要把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的廉政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反腐倡廉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手段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道德教育。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要加强对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建立可操作的加强党性和作风建设考评体系,把加强党性和作风建设列入“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指标,列入干部考核任用体系中,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相结合,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四、以查案治本为突破口,在遏制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效
面对现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查办腐败案件的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预防有效,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
加大对重点案件查办力度。(1)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2)加大对土地、矿产、工程建设、林业、国企、高校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3)严肃查办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4)继续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公正公平执纪。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立案标准,严格案件措施使用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处理关,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省、市纪委要及时筛选案件线索、及时研究并移交案件线索,对典型案件跟踪督办,对疑难案件协同办理,对特别重大案件直接牵头查办。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税务、财政、审计、电讯、金融等部门的协调,形成反腐败的合力。进一步改进案件审理和信访举报工作。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要一抓到底,重点整治。对重大典型案件要深入剖析,找出发案的重点部位和要害环节,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找出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原因,提出源头治理建议,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同时,运用典型案件作反面教材,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查处一些重大案件,整治一个系统,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
进一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3)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4)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5)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全程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保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个方面60项民生工程的落实。
继续严肃整治各种不正之风。(1)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给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障碍、干扰企业发展和影响政府公信力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不真实、不彻底等问题,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2)全面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认真组织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解决中央和省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4)继续整治公路“三乱”行为。严格规范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建立电子监测明示制度,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5)集中评议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着力整治“小鬼难缠”、索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五、以中央纪委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展示新形象
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同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向社会展示公正廉洁、可亲、可信、可敬的新形象。
增强“三种意识”,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四个对”的具体要求,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风浪考验。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方法指导纪检监察实践,坚持围绕科学发展确立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的标准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绩效,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以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为重点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以增强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重点创新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以关口前移、强化监督为重点创新监督体制;以探索长效机制为重点创新作风建设的思路方法。
提高“三种能力”,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认真开展“提升工作落实能力、创造全国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努力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学习型的组织,创新型的机关,攻坚型的团队,廉洁自律的旗手。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在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学习的同时,加强经济、法律、管理和科技知识的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拓宽视野。鼓励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参与经济社会实践,锻炼和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提升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着力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要求的本领,提高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本领,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本领,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本领,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本领。提升宏观组织协调的能力,学会“弹钢琴”,变“一家干”为“大家干”。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严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改革创新干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在加强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市、县(市、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4月开始对市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7月开始对县(市、区)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直接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情况的规定,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协同工作、交叉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述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每个乡(镇)要配专职纪委副书记或纪委委员。每个村级党组织设纪律检查委员。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及派驻机构相互之间的交叉协作,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有力的纪检监察网络。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十个严禁”规定,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党纪法纪观念,促进依法执纪。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党政机关、政法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上下之间、机关与派驻机构之间的干部交流;加强机关内部各室之间轮岗交流;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要不拘一格用人才,选用干部不论资排辈、不迁就照顾。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优先使用,特别优秀的要破格使用。今年,将表彰一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有效激励,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创实绩的人受重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建立健全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制度,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省、市纪委要积极筹措经费帮助困难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在新的起点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