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源共享后 真正实现了什么
来源:echinagov 更新时间:2012-04-15
相信我和很多中国人一样,对自己的“隐私”这档子事并未真正放在心上,想着我们平头老百姓,需要“保密”的东西并不多,于是每次开会、网站注册,等等,一律都用真名实姓和真实的联络方式。

  但时间稍长,问题就来了,经常会接到一些非常莫名其妙的电话,有的问我出不出国,有的问我最近是否去台湾,较多的是订各类信息化方面的书刊,还有一部分则是推销各类“高档”礼品。这类电话响起来,通常没计划给你什么说话的余地,像倒豆子般说个没停,且一般态度极好,未言三句便有声明“好处”,而且人家已经非常清楚知道我是做什么的,一般还不好直接压掉电话,真是郁闷啊!如果对方称自己是某某公司,倒也情有可原,最讨厌的是一张口什么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国家信息中心、发改委、人民日报、新华社,好象我们乡下人从没去过北京一样。

  但仔细回想一下,我是在一些场合留过自己的联系方式,但也不至于留给卖邮票的、卖纪念币的之类,这时候不得不归功于我每天提倡的“信息资源共享”了,一些
商业性的活动结束后,参会人员信息同样有利可图,主办方可以多种形式转让给其他的公司,真正实现了“信息共享”,可惜,这种共享对用户来讲是毫无好处的,但又有谁关心过用户呢!

  由此引发两个问题:

  一是个人隐私保护。

   1、很明显,这方面的法律不健全,如果有天我想较个真,也不见得有结果;

   2、即便法律是健全的,但中国人出于传统与习惯,大多不会去较这个真。一部法律的制定容易,但要起到法律的预定效果,难!特别是个人隐私保护这个问题;

   3、如果人人都想较真,那法律真的能保障得了吗?这反映了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立法困难。

  二、信息资源共享的推动力。

   1、现在全国都搞电子
政务,可电子政务中难度最大的是信息资源共享,目前仍看不到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的“前景”;

   2、为什么商业信息很容易得到共享?这个看起来有点简单,利益驱动罢!但真的只是利益驱动这么简单?

   3、利益驱动固然是重要的,但使利益得以驱动的机制也必不可少。在商业化的运作中,制度的成本是很低的,中间环节也特别少,这值得电子政务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