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信发〔2009〕3号
关于2009年全市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各市级部门信息化领导小组:
2009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2009电子政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巩固奥运成果,充分发挥已有信息系统实效,以公众网上办事需求进一步带动电子政务整合,以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和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推动电子政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在网上办事、经济监测、资源共享、信息安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新的贡献。2009年电子政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已有信息系统实效
(一)已有公共信息服务扩大受众面和提高易用性。各部门和地区分析不知、不来、不满意各类信息化服务的原因,明确2009年扩大受众的工作目标,采取加大宣传、推介、提高用户界面易用性、适当优化办事流程、增加服务渠道等针对性措施,提高已有本部门和地区信息服务使用率。
(二)为奥运城市运行管理、市场监管的信息系统要继续发挥实效。相关部门和地区总结为奥运城市运行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做法,要提炼和转化为城市运行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常态工作,避免损失浪费。
(三)加强局域网管理和提高内部办公系统使用效果。加强局域网安全管理、用户终端管理,加强保密管理。加强检查指导,针对内部办公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推广措施,做好与相关业务系统衔接,提高内部办公系统利用率和效果。
(四)建立运维管理体系,增强运维能力,提高应用绩效。各部门、各地区提高运维管理认识,确定运维管理各个角色职责。理清本部门、地区信息系统、信息化软硬件资产,建立动态更新台帐。加强运维人员和外包企业能力建设。明确运维服务等级,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运维工作。在重点部门和有条件的区县试行建立运维管理体系,提高运维支撑业务应用绩效。
二、加大推进公众急需的网上公共服务,推动业务整合
(一)以区县为突破口贯通政府部门协同网上办事服务。以区县网上办事整合、优化、联动为突破口,逐步打通网上联合办事流程、实现服务前台与业务后台的互动联系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目录和标准,50%区县政府基本实现可在线办理的服务。
(二)推进企业网上办事统一单点登录。在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已有企业登录账号基础上,整合用户登录界面,用户身份信息共享,逐步整合其他应用用户登录使用统一账号,能够“一站式”、“一卡式”办理的基本实现“一站式”、“一卡式”办理。
(三)整合提供200项民生公共服务。加快开发教育、健康、住房、老年人、旅游等公众急需、量大面广的综合性信息服务项目,新增200项服务。建立统一的公众地理空间信息图层,支撑政府部门提供面向公众的地理信息服务,建立多渠道查询和导航。
(四)推进“城乡一体化”信息服务。推广符合“三农”发展的各项信息应用系统。加强推进社区服务整合和系统建设。初步完成本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工程,基本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就医实时报销。完善就业、医疗、社保、福利、住房等民生领域信息系统,基本覆盖城乡居民,实现社区、村镇均等获得公共信息服务。建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规范农地流转。
(五)加强政民互动和大信访服务。完善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社情民智收集系统。深化网上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优先在区县整合区长信箱、网上信访、呼叫中心、行风政风热线等,形成区域内大信访信息系统平台。统筹建立全市信访资源目录,统一规范的信访业务处理体系,逐步实现政府方便、快捷、畅通的大信访服务。
(六)加强公用事业信息服务。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公共服务企事业信息共享。加快煤、水、电、气、公交、公共事业缴费服务整合和推广。提高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通信等企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和信息服务质量。
三、提高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综合能力,促进信息共享
(一)加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巩固奥运城市运行联动机制和管理制度。推进电子地图、卫星航拍图、视频图像等信息共享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交通、市政、环境、水务等已有业务系统应用范围,减少市政设计与实施之间的环节,提高办公效率。拓展和深化网格化城市管理、地下管线等系统应用,在增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方面取得新进展。继续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和深化应用,挖掘现有道路交通潜力,提高路网运行效率,不断满足高速增长的交通需求。
(二)深化城市应急联动。根据北京国际化大都市发展形势以及2009年国庆等重大社会活动的要求,完善市应急办与18区县和14专项指挥部应急信息资源整合,重点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案例库等主题数据库建设,构建应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并推进应急信息接入市公务员门户。
(三)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完善人口、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人口、资源、环境等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结合创新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方式,深化房屋、土地、流动人口等重点领域业务系统应用,初步实现“以图管地、以房管人”。深化社会治安和政法领域信息化应用,推动各部门业务联动和信息交换,逐步实现“卷宗随人走、信息随事流”。
(四)推进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制定信息化支撑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的总体思路。推动统计、发改、物价、投资、进出口、国有资产、房屋、农业、商业、经济与信息化等相关领域的信息共享。加快宏观经济基础库建设,加快各行业领域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深化行政审批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强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共享和服务领导决策,支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高效决策。完成在京重大投资项目的调查,建立在京重大投资项目数据库和综合服务平台,加强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支撑在京重大项目落地和经济运行监控决策,保障经济发展。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市场综合监管。深化法人基础数据共享,推进工商、审计、质监、知识产权等相关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以行业和属地为监管主体,完善安全生产系统,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深化城管执法和文化执法的信息共享,逐步推动有执法权部门各类资质信息和处罚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建设。
四、进一步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服务上水平
(一)积极转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奥运成果。健全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到2009年底初步建成指挥通畅、协调有力、预案完备、信息及时、处置得力的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坚持网络与信息安全值守应急制度。加强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检查、测试、漏洞扫描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抓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启动政务信息安全监控专项建设,建立技术先进、覆盖面广、第一时间监控发现网络攻击、病毒传播、非法使用、信息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安全监控系统。继续加大检查、评估力度,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网络与信息保障工作进行自查。
(三)深入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完成《北京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163号令)的修订工作,制定我市等级保护实施细则。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项要求,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运维等各个环节加大等级保护工作力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各单位要将风险评估常态化,每年定期对本部门网络、网站和业务系统开展风险评估,并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隐患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启动重要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及问题整改机制的建立。
(四)继续夯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800兆无线政务网运维服务,提升网络在远郊区县的信号覆盖,优化网络配置,提高网络可靠性,保障国庆60周年等活动。启动有线政务网络升级改造,满足视频会议、图像监控信息传输需求,制定有线政务网用户访问控制方案。研究制定党政机关互联网统一出口方案,加强对政务部门互联网出口的安全管理。发挥各大通信运营商能力和积极性,统筹建设统一无线政务应用接入平台,减少重复投资和提高政务部门使用效率。研究制定全市信息系统容灾备份的规则和标准,加快市政务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加快网络信任体系规划和建设。加强对办公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实现对承载重要信息的办公计算机的监控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加强对信息安全工作人员以及信息系统建设、运维企业的规范和管理。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
五、加强基础工作,实现电子政务全面协调发展
(一)以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电子政务规划。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指导,“按照电子政务要求,对政府组织结构、运行机制、行政流程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再造”,各部门和区县于7月底前,进一步修改或制定奥运后电子政务规划。“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着力解决政处多门、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问题。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业务牵头部门做好跨部门和领域规划协调。自2009年开始,没有通过规划的项目不予受理和资金支持。
(二)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完善改进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定位侧重点不同,设置市、区电子政务绩效考核不同重点,促进市级政府部门做好统筹,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区县政府做好服务和执行等工作。针对在用信息系统,重点考核运维、实际应用效果、投入和产出等。对应用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细化考核指标,促进资源共享。根据考核发现的问题,实施绩效改进,推进部门和地区电子政务等级达标制。
(三)深化电子政务项目和预算管理。开展信息系统和软硬件资产清理工作,初步建立信息化资产管理规则。严格项目新建和升级改造立项管理,各部门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压缩信息化项目数量,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建专用网络、大屏幕、电子会议室、专用机房等严格限制;不符合资源共享、未定安全保护等级的安全改造、系统规模和业务规模比例失调、与政府核心职能不一致等严格审查;机构改革职能尚在调整、法规或标准不明确、建设和使用机制未确定等项目实施的客观条件目前不具备等暂缓立项;老信息系统或其他信息系统经评估通过增加功能等方式实现需求,不能新立项目,对在用信息化设施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不能升级换代。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信息办进一步规范审查工作职责和流程,避免重复审查,研究出台电子政务建设、升级改造、运维、保修资金统筹保障的方案,研究面向未来信息社会需求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预算体系。
(四)创新市民参与信息化决策和监督的机制。贯彻落实“以市民为中心”的理念,在信息化决策和监督环节引入公众参与。通过推荐、自荐等方式,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关心信息化的市民,组成网上公共服务推进市民委员会。做好电子政务与社会信息化的衔接,建设公众需求服务目录,促进分步骤实现网上提供服务。探索开展以市民为主体的第三方服务测评。
(五)建立电子政务应用带动自主创新机制。组织电子政务应用需求和自主创新企业和产品对接。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产品在电子政务应用中订购和首购政策和措施。推进自主创新产品在电子政务应用中试点、示范。开展需求明确信息化服务、软硬件产品政府采购。做好2009年信息安全产品目录政府采购和目录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工作。
(六)典型引导,规范电子政务运维和提高运维水平。完善运维服务支撑系统规范、运维管理体系指南。召开市电子政务运维现场会,进行典型宣传、规范培训。开展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试点工作,推广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支撑系统规范。推进运维服务企业和产品发展。全面提升各部门电子政务运维水平和应用绩效。
(七)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资源采集和更新机制,统筹各级政务部门需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编制政务主题应用信息共享目录。完善市公务员门户和市、区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共享交换数据的转换加工与有效应用。建立完善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宏观经济信息共享规则。进一步扩大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和各类共享信息资源的共享应用广度与深度。研究制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环保等民生领域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规则。探索政务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促进信息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八)加强信息化法规标准建设和执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做好信息安全等已有法规修订,加强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资产、外包规范等急需新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快牵头制定电子政务服务规范等基础性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交通、卫生、环境、房屋等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市信息化标准规划统筹下,加快牵头制定本行业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结合项目审查和项目验收,加强标准、规范执行检查。
(九)加强信息化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出台指导各部门和区县及以下机构信息化机构建设的意见,改革和完善信息化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区县和委办局,结合重大项目,探索和试点信息主管制度和信息主管联系会议制度,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方案论证试行首席专家制度。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队伍培训,开展培训备案制和网上培训,继续开办信息化主管学位班,提高政务部门甲方项目管理能力。继续完善提高全民信息能力公务员培训平台建设,丰富和完善课件开发。大力推动城乡居民的信息化知识普及,继续开展全市范围内的信息化培训。探索与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电子政务研究院,继续开展电子政务方向工程硕士培训。结合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要求,开展全市信息化人才结构战略性研究以及信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人才研究。
各部门、各区县根据工作重点任务和折子,细化工作方案,按季度向市信息办报送进展,各牵头部门大胆工作,积极推进2009年任务落实。
附件:2009年北京市电子政务重点任务折子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