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附件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厅政府网站(网址:www.hnga.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邮编:410001,电话:0731-4590226)。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湖南省公安厅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湖南省公安厅推行公安政务(警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规定》要求,近年来,我们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厅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确保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阳光政府”,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截至2008年底,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得到了很大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内部信息化建设。2008年以来,我厅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努力提升我省公安信息化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公安内网计算机拥有量为5万多台,其中公安厅机关计算机拥有量达2000多台,全省公安民警计算机拥有率达到90%以上;全省公安内外网络建设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厅机关内部局域网主干达到千兆,到桌面百兆,公安二级网155兆,公安三级网100兆,公安四级网2兆;厅机关已全面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全省大部分公安机关也在逐步使用和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全省公安内网已经完全实现信息共享,并在逐步实现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当前正在建设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全面提升我省公安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主导警务。

  (二)加强重点业务系统建设。我厅从实际工作需要入手,着重加强了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力度。目前,我厅已投入使用的重点业务系统有:全省人口管理系统、车辆信息综合查询系统、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等。另外,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正在建设中。

  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是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为目标,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全省公安工作现代化、正规化为目的,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高度共享”的原则,逐步形成“警务网上运作、信息网上共享、数据网上关联、管理网上进行、绩效网上考核”的应用新格局,是为实现全省公安工作信息化的一个统一、高效的应用平台。目前已完成前期开发,并在全省部分市州试点应用。

  (三)完善部门网站建设。我厅先后完成了互联网门户网站《湘警网》的开发建设及公安内网《湖南公安信息网》的升级和完善,实现了网上办公、信息发布、在线办事、举报投诉等功能,为顺利开展电子政务工作打下了基础。其中公安内网《湖南公安信息网》每月访问次数达30万次以上,外网《湘警网》也越来越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成为公安政务公开和对外宣传的窗口。同时,各警种、各部门都已建立或正在建设各自的部门网站,并通过与省厅网站的对接,实现了公安内部资源的有效整合。

  (四)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目前,省厅至各市州网络带宽已全部达到155M,主干网上采用了100+40M双链路备份技术,确保了省厅至各市州网络信息安全畅通。局域网方面,我厅机关通过两台高性能交换机作为双核心,采用最新热备份技术,有效避免了局域网核心单点故障的发生。各楼层交换机到核心交换均采用双线路冗余,且通过千兆光接口互连,大大提高了厅机关局域网的网络传输效率和稳定性。

  (五)加大资金投入。从2004年起至2008年底,省财政安排我省公安信息化建设经费共计7100余万元,已投入使用4800万元。2009-2012年计划投入7800万元(已向省财政递交7800万元的报告,还未批复)。

  (六)健全工作机构,保障人才队伍。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我厅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唐中元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厅长杜亚玲任副组长,厅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管理。

  为保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特别注重了信息化建设专门人才队伍的保障。目前,我厅警令部下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的厅政务公开中心、信息中心、信通处等机构共拥有30多名信息化专业人才,整个厅机关拥有60余名信息化专业人才,基本上能够满足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08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重点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和新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安厅机关机构设置及厅领导成员信息

  (1)公安厅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2)公安厅领导成员信息;

  2、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规定

  (3)国家颁布的涉及公安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

  (4)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具体应用解释等规范性文件;

  (5)公安厅负责的行政许可、办事项目及其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

  (6)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

  (7)信访工作规定、督查条例,信访、督察部门举报电话、联络方式等;

  3、公安厅重要工作部署

  (8)公安厅出台的有关重大决定、工作部署;

  (9)公安厅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

  (10)公安厅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

  4、公安厅对外交流合作情况

  (11)公安厅开展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及重要外事活动情况;

  5、社会治安情况

  (12)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总体情况,有关统计数据;

  (13)对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

  (14)公安部、省厅发出的通缉令;

  6、需要以公安厅名义说明或澄清的事项

  (15)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

  (16)针对不实传言,需要以公安厅名义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事项;

  7、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群众通过湖南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湘警网”及各业务部门网站可以查阅到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湘警网”上设立了“网上办事”栏目,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办事。

  2、办事大厅。我们在具体办理各项公安业务的单位都设置了办事大厅,在办事大厅设立公示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公开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方便群众进行业务办理。

  3、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社会发布各类规范性文件,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4、新闻发布会。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以及针对不实传言,需要以公安厅名义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事项等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形式予以公布和澄清。

  5.其它渠道。通过广播发布及时路况信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介发布近期重大集中整治行动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厅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厅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近8.1万人次,其中公共查阅点当面接待6000人次,接受电话咨询5000人次,接受网上咨询1.2万人次。200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8万人次,其中点击率最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是政务发布栏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08年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33件,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申请1件,没有发生针对各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件。

  此外,我厅努力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与申请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复议、诉讼和申诉,受到群众好评。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厅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28人,兼职人员54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8年,我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大厅增设电脑和触摸屏幕等设备,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开发和设备购置等费用480万元。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都是主动公开的,尚未接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主要有:

  1、有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较快;

  2、有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人才队伍;

  3、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2、各警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

  3、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八、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45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20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20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200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00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500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800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33

行政诉讼数

1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