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长沙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年度报告。
昨日,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他多数省直部门的年度报告暂时还未公布。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年度报告”披露,去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其余五家省直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均为无。记者胡颖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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