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都市圈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核心区域,强化广州、佛山两市的同城效应,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提升广佛整体发展水平,携领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系紧密的城市群,建成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为加速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进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州市、佛山市经协商一致,特签署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按照《纲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促进两地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优化配置效率,推动两市经济社会更加紧密融合,全面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两市的合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着力构建与同城化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模式,实现两地规则一体化,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探索转变发展方式、协调区域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新途径,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国科学发展提供示范。
(二)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利用两市比较优势,加大资源共享力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合作环境,落实合作措施,构建互动、互补、互惠的发展格局,提升广佛整体竞争力。
(三)整体规划,循序渐进。坚持整体规划理念,统筹协调两市各类规划,科学确立两市各区域功能定位;以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功能区的对接为突破口,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引导产业协调、联动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各个层面的沟通,做好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合作,推动同城化向纵深发展。
第二条 发展规划
在省的指导下,以战略思维、整体理念务实推进规划率先实现一体化,引领同城化可持续发展。
(一)尽快启动编制《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重点明确广佛都市圈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促进广佛城市功能合理分工、协调发展。
(二)以同城化发展规划为指导,制定实施广佛交通运输、生态绿地系统、河涌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联合开展两市重要战略区域的同城化研究。
(三)尽快建立规划衔接机制,加强两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衔接协调,切实增强同城化发展的协调性和整体性。
(四)研究建立编制广佛同城化规划体系的统筹机制和方法,积极开展区域协调机制法制化的探索,逐步确立广佛同城化规划体系的法律地位。
第三条 基础设施
围绕建成珠江三角洲一小时城市圈核心的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先行的引导作用,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
(一)推进广佛交通全面对接,加快城际轨道交通及道路网的建设,重点加强广佛各区域与广州铁路新客站、白云机场、南沙港等战略性基础设施的交通连接。做好两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的衔接协调,加快贵广、南广、武广、南沙港疏港铁路和广珠、广佛、广州铁路新客站至佛山铁路西站等城际轨道交通及珠三角环线、广明高速、平南高速和番顺高速等高快速路建设,完善市政路、公路网。以南沙港区为龙头,整合广佛区域港口资源及航线,加强港口、航道的统一建设、管理和运营,形成广佛江海、水陆联运的一体化运输体系。
(二)科学布局两市公交线路、站场和公交换乘枢纽,不断扩大“广佛公交”覆盖面与规模,形成一体化的公交网络,为两市市民提供快捷便利的同城化客运服务。推进扩大广佛年票互通范围,改善年票互认方式,统一收费标准。加强交通管理协调力度,降低广佛间公交出行成本,加快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
(三)协调促进广佛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网络的衔接和联网。在同一堤围和排涝区内,统一防洪潮排涝标准,加强广佛跨境防洪排涝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确保城乡水安全。建立高效协调机制,保障西江引水工程如期完工。
(四)统筹规划两市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基础通信网、无线宽带网、应急指挥通信网、数字电视网等基础设施的融合。深化两市电子政务应用与信息资源整合,积极建设同城化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强化统一的电子政务、电子网络、电子社区信息标准和规范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家庭和数字电视应用示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建立统一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逐步降低直至取消两市间固话长途和手机漫游资费,加快推进广佛电信同城化。
第四条 产业协作
以《纲要》为指导,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佛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共同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现代服务业。积极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同城化,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促进金融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共同支持重点金融集聚区的发展。加快枢纽型物流园区建设与合作,构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共建南方国际物流中心。共建国家级数据资源集聚区,打造数据中心产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以大型连锁经营和品牌企业为龙头,实施广佛商贸一体化战略,整合两市分销资源,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完善的区域商品市场体系。发挥广交会、中博会、广博会、佛山陶博会、家博会等会展品牌优势,整合共享会展场馆资源,联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打造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加强旅游规划衔接,整合旅游资源,统一旅游市场管理和旅游信息平台,共同打造广佛旅游品牌。加强中介、文化、工业设计、创意、信息等领域的合作,协调规划和发展总部经济集聚区,共建区域服务体系。
(二)先进制造业。充分利用两市现有的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围绕汽车、石化、电子信息、钢铁、造船、机械装备、家电家具、陶瓷及建材等产业,加强两市产业配套协作,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若干联系紧密、相互配套、带动力强的制造业集群,联合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广州南沙临港产业区、广州开发区、佛山高新区等产业功能区合作。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广佛科技比较优势,依托区域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增强软件研发能力,拓展软件服务外包,推动数字内容加工等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以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通讯设备制造、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家庭等为重点,构建电子信息产业链,建设现代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国家基地,发展现代生物技术,提升区域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有重点地发展新材料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和环保产业。加强政府协调,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在广佛两市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带动作用。
(四)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强广佛农业布局的规划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的交流合作。在广佛区域内建立一批高科技农业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业基地,推进农产品无障碍流通,保障“菜篮子”产品的同城化供给和区域粮食安全,加强观光农业的合作,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打造广佛一体的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和人文化都市型现代农业。
第五条 科技创新
整合两市科技资源,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动配置,构建开放融合、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
(一)依托两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推进科技信息、专家库等基础性科技教育资源的联网共享,建立健全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制度。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共建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孵化器建设,实现创新资源共享。
(二)积极开展科技合作,设立广佛科技创新基金,建立广佛技术创新协作机制,联合推动重大通用技术和应用技术创新,提高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能力,为两市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三)建立统一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制订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检测、认证中心,加强自主创新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域自主创新环境。
第六条 市场环境
突破限制同城化发展的行政体制障碍,共同致力于建立透明、便利、规范的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统一、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推进市场一体化,培育区域性商贸、物流、科技、文化、旅游和公共产品等共同市场,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各类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形成同城化发展合力。
(一)加强市场监管合作。联合清理排斥和限制外地企业、商品和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举报投诉、打假查处的合作、交流与协调机制,搭建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一体化工作平台,加强执法合作和联动协查。
(二)构建一体化诚信体系。统一企业信用标准和规范,建立信用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实现企业信用评估结果互认。切实保护两市名优品牌,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加快建立两市公平贸易联合应对机制和进出口预警机制,合作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各种贸易壁垒和反倾销诉讼。
(三)统一规范企业的登记注册条件和程序。推进同城化标准制订工作,加快建立两市统一的标准标志制度,逐步统一抽查规则和检测标准,尽快实现质检报告互认。
(四)建立两市各行业和企业的交流制度及合作平台,增强协会(商会)在沟通联络、行业自律、产业宣传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审计、评估、金融、投资、信息咨询等服务。
(五)研究建立两市经济利益分配协调机制,探索和推进有利于同城化的财税分配规则体系,形成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七条 环境保护
以水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联防联治为突破口,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探索建立生态资源补偿机制,实现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率先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健全区域生态环境协调机制,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建设广佛统一的环境预警体系。统筹考虑环境功能区布局和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共同构建一体化的绿色生态架构,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隔离带的维护维育,切实做好河流、湿地、森林的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绿地建设,形成广佛都市圈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二)落实水源保护责任,加强饮用水源利用的合作。加强水环境整治,联合推进水源保护工作。加快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河涌截污与治污工程。建立行政交界断面水质、水量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推进跨境污水综合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
(三)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建立两市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严格治理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废气污染和城乡固体废物污染,加快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清洁工艺和清洁消费。
第八条 能源保障
加强区域能源需求预测,共同促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多途径保障区域能源安全,构建开放、多元、清洁、安全、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
(一)统筹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建设若干环保型骨干电厂,协调推进区域热电冷联供和清洁发电示范工程,构建电力安全体系及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电网抗灾害能力和电力减灾应急能力。
(二)建设广州南沙石油中转码头、油库,形成大型专业化的油品接卸、存储、中转、运输基地。加快区域内输油管道、LNG燃气管网及接收站等能源项目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和成品油管道网络,逐步实现区域内油、气、电同网同价。
(三)加强能源保障管理合作,逐步统一能源保障监测体系和能源调度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战略储备和能源危机联合防控机制,确保能源安全。
(四)倡导与实施节能优先战略,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新材料等节能领域的技术研发及推广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经济效益。联合制定能耗标准,加强节能减排合作,降低污染排放。
第九条 社会事业
积极推动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人才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合作,不断提高两地市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水平,共建“广佛优质生活圈”。
(一)教育。充分发挥广佛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扩大两市市属大专教育和职业教育双向招生规模,支持中小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跨地区设立教学、科研机构。密切教育机构间的沟通和交流,鼓励开展各类教育合作和学术研讨活动。共建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教育信息的共享。
(二)文化。建立区域文化发展协调机制,全面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保护和开发粤剧、武术、陶瓷、民俗、饮食等岭南文化资源,积极发展现代都市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共享,推动广佛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和服务协作,实现读者证的互认。共同承办全国性、国际性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对外文化演出和展览。加强区域媒体合作,打造辐射全国的影视和媒体集团。
(三)体育。以举办2010年亚运会为契机,全面加强广佛体育交流与合作。构建两市优势互补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探索体育资源共享机制。通过优化项目布局、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互派队伍参赛、共同承办比赛等形式,不断提升两市竞技体育水平。加大两市在体育产业引导、培育、统计、监管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壮大。
(四)医疗卫生。探索建立两市医疗卫生合作模式,着力建立卫生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区域卫生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发展优势。逐步推进两市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协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两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两市医疗机构部分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的互认。
(五)就业。加强就业政策对接,促进劳动力规范有序合理流动。建设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位发布、就业扶持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实现同城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转移就业协作机制。
(六)社保。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政策对接,积极探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积极探索广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管理的一体化。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两市相互定点、协助监督机制,利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使两市参保人医疗保险费实时结算。探索建立广佛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
(七)人才。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合作,率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利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留交会、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和科教研究机构等平台引进和培训人才,促进人才有效开发与合理流动。探索建立评委库专家、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工作站资源共享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互认,促进职称业务广佛联动办理。试行两市政府公务员交流和相互兼职制度,推动人员交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发展理念融合和体制机制创新。
第十条 公共事务
按照同城化理念,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共同探索完善广佛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促进广佛公共事务管理同城化。
(一)城市管理。加强接壤区街之间的管理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制定城市管理跨区域协作联动预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树立区域新形象。设立相邻地区相关公共管理事务联合机构,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二)社会治安。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作,实施治安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政法系统对口沟通协调,建立政法协作定期会晤制度。推进两市以110报警为龙头的警务协作和救助系统的联网联动,建立突发事件联动处置平台,完善治安信息通报制度,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的成效。
(三)人口管理。在政府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尽快实现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政策的对接,探索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
(四)食品药品安全。推进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监督网络和协作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逐步推进农产品和食品相互认证工作,统一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推进地方特色食品市场准入上协调同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公共信息数据库,实行数据共享。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合作,保障区域食品药品安全。
第十一条 领导机构
在省的指导下,由两市市委书记、市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由两市协商召开。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制度
两市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和政府秘书长参加,两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同城化工作的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在两市发展改革部门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亦可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协商召开。
第十三条 专责小组
建立城市规划、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环境保护等专责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再设立其他小组),建立行政磋商机制和行政互认机制,负责两市相关领域衔接协调,并落实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对接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举措,协调推进落实。
第十四条 新闻发布制度
由两市成立新闻发布工作小组,确定各自的新闻发言人选,不定期发布广佛同城化建设的权威信息,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此项工作由两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第十五条 广佛同城化发展论坛
继续采取“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形式,办好年度“广佛同城化发展论坛”,共同探讨广佛合作的深层次问题。
第十六条 相关工作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市及时开展本框架协议细化事项协商,并签署相关具体合作协议。在本框架协议之外的其他重大合作事项可另行协商。
第十七条 协议生效
本框架协议经两市市长签署并加盖公章生效。